从被牺牲到被污名:明清近代淮北的下降螺旋

李佩珊/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苏湖熟,天下足。”这句被载于历史课本的民谚,生动形象地描述了宋代江南地区作为水稻粮仓的富庶。

但在唐代以前,“江淮熟,天下足”才是这句民谚的原貌。历史学者马俊亚在他的著作《被牺牲的“局部”: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研究(1680-1949)》中,系统性地考证了本为鱼米之乡的淮北区域是如何沦为水患无穷、生态溃败、民生凋敝之地的。作为一本经典区域经济研究之作,《被牺牲的“局部”》独立于江南、华南研究之外,着眼于淮北区域,结合了政治、经济、环境、社会乃至文化诸多视角,捋出了淮北是如何从“被牺牲”到特别是近代以来“被污名化”的脉络,呈现出了一个区域在历史复杂动力作用下的下降螺旋。

淮北的下降螺旋始于在漕运水利方面的“舍小保大”。这种“牺牲”,归根结底,是因为淮北失去了原本“大”的地缘政治地位。唐代以前历朝的京畿重地往往在淮河和黄河之间的区域,在各种意义上,淮北都是国家的核心区域。那时水道密布的淮北广种水稻,农耕纺织都相当繁荣,是当时的全国粮仓和鱼米之乡。

然而,《被牺牲的“局部”》指出,“当政治中心南迁或北移后,淮北成了边缘地区,把灾河和灾患引向这个地区,就有了维护大局的政治借口和事实需要。”

“灾河”的引入,是为了漕运。对于明清两代而言,漕运是国家层面必须顾全的“大局”,需要沟通南北、输送粮草物资、维护京师。要维持作为“大局”的漕运的畅通,作为运河航道主航道黄河的水位就成为了“大局”的重心。不复以往地缘政治重要性的淮北,成为了首当其冲考虑为“大局”牺牲的“局部”。

万历七年,潘季驯主持了“蓄清刷黄”的大型治水工程,用淮河的清水来增强对黄河淤积泥沙的冲击能力,为此在淮安大兴土木修建了足以截断淮河的高家堰,在原本地势平摊的淮河中游形成了人造的“洪泽湖”,逼迫全部淮水从清口流出,会黄河冲刷泥沙入海。

此外,每年漕运结束之前,都要长时间的闭闸蓄水,这让作为上游、拥有上千条支流的淮水无法消耗和排放掉极大的来量,整个中游都成为了滞洪区。洪水肆虐而过、难以消退,让人造“洪泽湖”的面积越来越大,甚至吞并了原本以繁华闻名的泗州城,让其永沉湖底。

“灾患”的引入,则是在黄河泛滥所致的地区性水灾的权衡之中,和齐鲁、直隶、淮扬相比,淮北更不幸地处于了“舍小保大”的政府权衡中最小的那头。

“河之决必在河南,既決之后,不南浸全淮,即北冲齐鲁。”马俊亚在书中引述清朝时期著名学者谷应泰的《河决论》,认为其明确说明了淮北地区水患的根由:倘若黄河决口,必然是在河南,走势要不向黄河南岸冲击淮河流域,要么向黄河北岸冲击齐鲁地区。问题在于,谷应泰进一步指出,冲击淮河流域的水灾,所影响的是农田和民众的生活,冲击齐鲁的水灾则会对运输道路和堤防造成破坏。“然淮近而身大,决入淮者,患小而治速。漕远而身小,决入漕者,患大而治难。”在这样的“患小治速”、“患大治难”的抉择中,牺牲淮河流域似乎成为了一个理性的抉择。

对于朝廷宏观层面的决策而言,牺牲淮河区域这样的理性抉择的理由似乎相当充分,书中还补充道,“黄河从南岸决口,有淮河阻挡,既不妨害漕运,更不会损害直隶地区的安全。”几百年间,明清两代治水官僚们或心照不宣或理所当然,继续执行这个策略。简言之,“在黄河南北两岸的地区性利益权衡中”,淮河流域作为黄河南部地区被“理所当然”地牺牲了。

黄河南岸的淮河流域相当广饶,不仅包括淮北,也包括淮扬,为何最终被选择牺牲的是淮北?明代初年的总河万恭认同“黄河南徙”的原因,也在于“贡赋全给与江南”。在后朝清代的谕折中,淮扬地区常常被称呼为“江南重地”。据马俊亚的考证,作为宋代以来的重要的国家财赋之地,在清代中央政府每年数千万两的财政收入中,约有十分之一至六分之一来自两淮盐业。而明清官方所划定行政上的两淮盐区的“首脑”,负责督办和施行盐业专卖的两淮都转盐运使司,正设在扬州。盐商也因此聚集扬州,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向淮扬。

然而,两淮盐业所仰赖的“盐”的产区,不在淮扬,而在淮北。清代淮北有三十五万盐民,他们一生只得在“灶民”的贱籍之下,顶着烈日和高温汗流浃背地煮制卤水,还要用高价再买回自己所煮的精盐。这样的惨况延续到子孙,并且时不时还要面对洪水冲垮家的无情。对比之下,淮扬的盐商在获得了专卖的暴利之后,家产极其丰厚,修建起美轮美奂的园林进行文人雅集,致力于文化以结交官员来维持自己的垄断利益。甚至,贡献了巨额税收的盐商们得到了摆脱在原则上和“灶民”同样低贱的“商籍”的机会,被朝廷允许像士绅一样参与科举,后代可以晋升士大夫阶层、跻身朝堂。

正如马俊亚在书中所准确形容的,盐商之于灶民,淮扬之于淮北,正是一种“超经济剥夺”,前者只能让后者被牺牲以获得超量的经济资源,以维持其各种意义上的“朝中有人”。

事实上,正是淮扬的“朝中有人”在更直接的层面上推动了淮北而非淮扬成为被牺牲的“行洪区”。官商的结交勾连,让清代地方主义盛行,甚至于有力量和国家利益抗衡。盐商这样的阶层会为自己所在的淮扬地区不遗余力地争取更多的利益,相应的,必然要以邻为壑,将灾祸推给其他的地方。拥有人数众多但遍地孤零、没有任何向上流动机会的“灶民”和贫苦农民的淮北,显然无法孕育出有足够话语权的士绅阶层为淮北的地方利益发声。因此,在进一步“对黄河南部地区的利益权衡中”,淮扬这样的淮南地区更被“偏重”,牺牲淮北地区就更加“司空见惯”。

连年的大水让淮北地区的自然生态崩溃瓦解,农业发展自然无从谈起。相当依赖人力和水利的水稻种植在淮北不再适宜,农民仅仅能在洪水较小的冬春季节,种植一季粟麦“靠天吃饭”,以致于胡焕庸特别笃定地认为秦岭淮河一线,就是天然清晰的中国北方小麦和南方水稻种植的分界线。淮北的连年泄洪所导致的河道连年坍塌,修治的费用、劳力却仅由不堪重负的淮北自己承担,再次加重了淮北生态和民生的恶性循环和螺旋下降。

淮北的社会生态与之伴随,同样出现了恶性循环和螺旋下降。那些甚至不居住在淮北的盐商、官僚的“超经济剥夺”,垄断了淮北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平民只能上演丛林法则抢夺难得留下的残羹剩饭,盗匪横行。《被牺牲的“局部”》将淮北这种历史上的社会结构概括为“哑铃型社会”:“中产阶层”明显缺失,拥有大量土地和武装的“地主”寨主和只能放弃人身权利依附于前者的“农奴”平民,构建起了一头大、一头小的哑铃形社会结构,在“封建”性质上更近乎中世纪的欧洲。在围墙高耸、握有武装的圩寨中,寨主们像城堡中的领主一样握有田地和行政、经济、军事、司法大权,对农奴随时可以生杀予夺,对外也经常互相发生武装械斗。这也是历代振臂一呼即有反应的造反者多出自淮北的根源。其他地区的人对淮北嫌恶畏惧,淮北更让中央政权有所忌惮,淮北一直流传着乾隆皇帝对此地的评价“穷山恶水,泼妇刁民”。

即使对于逃离了故土的淮北人而言,他们仍旧承担着淮北“被污名”的连带伤害。在明清时,淮北不愿成为“农奴”的贫民们逃往江南寻求更好的生存机会,成为租佃的短工或长工,为江南人耕种农田。在近代,淮北的贫民们则选择涌向上海,成为当时上海最大的移民人口之一,从事着上海人所不愿从事的底层劳力工作。生态和社会生态的全面崩溃导致的劳动力受教育素质的低下,是他们只能做最底层工作的一部分原因,但“被污名”让他们即使在劳工阶层中也被本地人排斥,很难获得友善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会。就像《被牺牲的“局部”》所总结道的,不论是在淮北的农村,还是在江南打工,他们都远远“未能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份额”,仍旧未逃离淮北“被牺牲”的下降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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